郴科协发〔2025〕2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
人才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各高校科协、园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促进我市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更多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成长。根据郴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10名左右,往届市级以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及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不重复参与评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工作单位须在郴州市,主要成果在郴州完成,为郴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各县市区推荐本地区候选人不超过2名(其中至少1名为企业科技工作者),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联合推荐,各县市区科协统一报送。
(二)郴州高新区科协、经开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高校科协等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所有被推荐人选均应通过以上渠道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选机构及程序
由郴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组成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评选办),负责评审推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评选按照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县市区推荐的初步候选人须经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审议通过;市级学会(协会)推荐的初步候选人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高校科协推荐的初步候选人须经高校科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园区科协推荐的初步候选人须经园区科协常委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推荐单位在本县市区、本学会(协会)、本校、本园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初审。市评选办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三)评选。组建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拟认定对象名单。
(四)复审。市评审委员会审议评选工作情况,研究确定认定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认定对象。
(五)奖励。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作出认定、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奖励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评选推荐过程中,推荐对象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绩导向,重点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工作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把政治关、实绩关、廉洁关。推荐对象应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要有突出贡献和广泛社会影响。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对于伪造、隐瞒身份和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四)推荐对象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创新价值、能力、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
(五)推荐对象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重要敏感事项,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非涉密证明。
(六)专家评审工作完成后,推荐对象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意见。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单位组织,不得由推荐对象个人办理。
六、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将全套推荐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5年3月14日前报送市评选办(市科协),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情况汇总表》1份。
(二)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荐评审和公示情况,公示情况还须提交公示照片。
(三)《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审批表》一式3份(均为原件)表格可在郴州市科协网站(www.czskx.org.cn)下载。
(四)个人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5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7.获得表彰奖励(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郴州市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邹笑梅
联系电话:0735-2157597
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49号天一华府C栋裙楼(郴州市青少年宫)6楼
电子邮箱:czskxxhb2016@163.com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3.第八届郴州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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